根据《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》(校发〔2021〕72号),糖果派对
成立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,制定2025年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细则。
一、评定原则
1.坚持“质量为先,创新为要,贡献为主”的原则。对于学术学位研究生,学术业绩应注重考察能够体现研究生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;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,学术业绩应考察能够体现研究生实践能力的科研或应用成果,并注重考察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能够解决生产实践问题的能力。
2.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应当坚持创新引领,不断增强研究生使命感、责任感,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,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。
二、学术业绩成果要求
(一)申报类型
1.高水平学术成果
学术成果是指经正式发表或授权的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,主要包括学术期刊论文、咨询报告。申报时所有成果均应有相关佐证材料,且不能重复认定(就高不就低)。
2.高水平实践成果
实践成果类型包括经校企双导师认定的技术方案、工程应用报告等。此项仅限于以实践成果申请并成功获得相应学位的研究生(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)。申报时须提交实践成果PDF(封面、目录等)及实践成果评鉴报告等佐证材料。
3.高水平创新性成果
此申报类型是除以上三种类型以外的其他成果,包括但不限于学术会议论文、专利(授权)、软件著作权、专(译)著、作品、国家(行业)标准、科技报告、国防报告、重大项目结题报告、科研获奖、成果转化等,旨在鼓励研究生大胆探索学术前沿、开拓交叉研究领域,充分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活力与学术探索热情。申报时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。
(二)申请人须为学术业绩成果的第一完成人,存在并列第一作者时自然排序第一名可以申报;专利成果中,当导师排序第一时,学生排名第二可以申报。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糖果派对-糖果派对试玩
。
(三)由于本次奖学金评定设置三个申报类型,参评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成果任选其一申报,也可同时申报多个类型,但同一成果仅限于在一个类型中申报。
(四)学术业绩成果认定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-2025年12月31日。
(五)分区以中科院SCI期刊分区大类最新版为准。
二、申请人条件
(一)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研究生。本次评定的申请人为我校2025年在籍研究生以及2024年毕业的研究生,不含留学生。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.注重全面发展,综合素质优秀,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;
4.积极参与科学研究,学习成绩优秀,学术业绩突出等。
(二)研究生在学术业绩成果产生的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,取消参评资格。
1.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的;
2.保留学籍的;
3.受纪律处分的;
4.有学术不端行为的;
5.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的;
6.有损学校荣誉的。
三、奖励标准及额度分配
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分等级进行奖励。学院将依据学校预算下达的奖励额度最终确定。
一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,二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万元,三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0.5万元。
四、评定程序
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按照“学生申请、导师推荐、学院评定工作委员会初评推荐、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”的程序进行。
1. 使用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系统进行申报和管理。
登陆网址://jlupy.tgpdweb.com/。根据财务处有关规定,银行卡信息填写规则已更新,务必保证信息准确。具体填写规则请详细阅读附件1。
2.9月7日-9月16日前研究生申请,导师将申报的成果审核完毕。
其他未尽事宜将由糖果派对
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。
请备注学号+姓名 加QQ群456259281
联系人:任老师 王老师
联系电话:0431-851554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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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7月10日